有關滿6歲至11歲學童 COVID-19疫苗接種相關作業準備事宜,詳如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4月2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54220號函辦理。
二、 有關國內供應已核准緊急授權使用之COVID-19疫苗,其中莫德納(Moderna)COVID-19疫苗業於本(111)年4月17日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專家會議決議,經整體評估該疫苗對兒童之有效性及安全性,並考量國內緊急公共衛生需求,核准該疫苗可用於滿6歲至11歲接種,每劑接種0.25mL。另該族群COVID-19疫苗接種政策,並於本年4月20日經「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專家會議討論,基於國內COVID-19疫情上升,為保護學童預防感染所致重症,建議滿6歲至11歲學童可接種莫德納COVID-19疫苗,依據目前莫德納疫苗臨床二、三期研究實證結果建議接種兩劑,我國ACIP建議學童接種第1、2劑間隔為12週以上。
三、 前揭滿6歲至11歲學童COVID-19疫苗接種作業,可採「校園集中接種」及「合約醫療院所接種」模式執行,充分尊重家長選擇。爰請各校先行協助調查校園集中接種意願,提供家長(監護人或關係人)「莫德納 COVID-19疫苗6-17歲接種須知及評估暨意願書」,選擇校園集中接種或至合約醫療院所接種,並詳細填寫家長(或法定代理人)之各項欄位資訊後,由學校收回並彙整統計意願人數,同時提供本府衛生局家長同意於校園集中接種COVID-19疫苗之學生名冊,並在充分尊重家長選擇及意願之前提下,視學校前置作業規劃情形,安排接種時間,可與本府衛生局協調自本(111)年5月2日起可安排校園集中接種及提供未在校接種者指定合約醫療院所名單。
二、 有關國內供應已核准緊急授權使用之COVID-19疫苗,其中莫德納(Moderna)COVID-19疫苗業於本(111)年4月17日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專家會議決議,經整體評估該疫苗對兒童之有效性及安全性,並考量國內緊急公共衛生需求,核准該疫苗可用於滿6歲至11歲接種,每劑接種0.25mL。另該族群COVID-19疫苗接種政策,並於本年4月20日經「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專家會議討論,基於國內COVID-19疫情上升,為保護學童預防感染所致重症,建議滿6歲至11歲學童可接種莫德納COVID-19疫苗,依據目前莫德納疫苗臨床二、三期研究實證結果建議接種兩劑,我國ACIP建議學童接種第1、2劑間隔為12週以上。
三、 前揭滿6歲至11歲學童COVID-19疫苗接種作業,可採「校園集中接種」及「合約醫療院所接種」模式執行,充分尊重家長選擇。爰請各校先行協助調查校園集中接種意願,提供家長(監護人或關係人)「莫德納 COVID-19疫苗6-17歲接種須知及評估暨意願書」,選擇校園集中接種或至合約醫療院所接種,並詳細填寫家長(或法定代理人)之各項欄位資訊後,由學校收回並彙整統計意願人數,同時提供本府衛生局家長同意於校園集中接種COVID-19疫苗之學生名冊,並在充分尊重家長選擇及意願之前提下,視學校前置作業規劃情形,安排接種時間,可與本府衛生局協調自本(111)年5月2日起可安排校園集中接種及提供未在校接種者指定合約醫療院所名單。
